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新规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幼儿园食品安全提出更严要求。新规明确禁止幼儿园采购散装糕点、汉堡等食品,不得使用散装油盐。高风险食品如冷荤类、四季豆、野生菌等被全面禁止制售,食品添加剂原则上不得使用。每餐必须留样保存48小时以上,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幼儿园需建立陪餐制度,每餐都有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市场监管部门每学期至少检查2次,对违法行为从重处罚,确保幼儿用餐安全。

【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今起施行相关话题】
问题1:新规对幼儿园食品采购有哪些具体限制?
回答1:新规制定了严格的"负面清单":幼儿园食材供应商需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和散装食盐;供应商必须符合严格资质要求。
问题2:幼儿园陪餐制度具体怎么执行?
回答2:新规要求每餐都有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并记录用餐情况,同时鼓励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收集反馈家长意见建议。幼儿园还需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添加剂采购使用等信息。

